【閱讀練習生】句子的常式與變奏──以「列舉」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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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〈天橋上的魔術師〉這篇短文裡,很多句子值得細讀,以第三段裡的一個句子為例:
橋的另一端連結到西門町,上頭賣什麼東西的小販都有,有賣冰淇淋的,有賣小孩衣服的,有賣燒餅的,有賣華歌爾內衣的,有賣金魚、烏龜和鱉的,甚至我還看過賣海和尚的(一種藍色的螃蟹)。
這句話看似普通,卻值得細讀。
一、列舉的數量。
一般而言,用於表示「很多」的列舉,不應該少於三個,也盡量不要多於四個,即列舉出三或四個為妥。吳明益在這一句話裡,不厭其煩地列舉了八個,不可謂不多。
這當然是要呼應前一個分句「上頭賣什麼東西的小販都有」,用於表現天橋上地攤商品的品項繁多。因此,在這裡如果只列舉三、四個,顯然是不夠的,而必須以「超常規」的數量來表達。
二、列舉的虛與實。
問題是,列舉的數量一多,往往會造成文字節奏停滯、平板,讓閱讀者有冗贅、不耐的感受。
要消除這種文字的扁平感,列舉要避免抽象。試想,如果原文寫成「上頭賣什麼東西的小販都有,有賣吃的,有賣穿的,有賣日用品的,有賣玩具的,有賣古物的,有賣寵物的」,就乾枯乏味了。
「有賣冰淇淋的,有賣小孩衣服的,有賣燒餅的」,以及「有賣金魚、烏龜和鱉的」,列舉的品項不僅是具體的,更值得注意的,是在「普稱」裡摻雜「特稱」,因此,在句中加入「有賣華歌爾內衣的」,在句末加入「還看過賣海和尚的(一種藍色的螃蟹)」,在列舉的概念中形成更豐富的層次。
三、列舉的變奏。
句子裡列舉的變奏,除了表現在「有賣華歌爾內衣的」與「還看過賣海和尚的(一種藍色的螃蟹)」的插用,打破內容「普稱」的節奏外,也表現在句法上。
句末以「有賣金魚、烏龜和鱉的」三個以頓號和連接詞並列的詞語,打破「有賣冰淇淋的,有賣小孩衣服的,有賣燒餅的,有賣華歌爾內衣的」的單詞語結構;最後,「甚至我還看過賣海和尚的(一種藍色的螃蟹)」,再打破之前的所有結構,層層變奏,精彩極了。
四、列舉的形式與內容。
當然,細心的讀者必然也會注意到,句中的列舉「排序」其實有些「刺眼」,因為它的分類排序是不順的。
橋的另一端連結到西門町,上頭賣什麼東西的小販都有,有賣冰淇淋的,有賣燒餅的,有賣小孩衣服的,有賣華歌爾內衣的,有賣金魚、烏龜和鱉的,甚至我還看過賣海和尚的(一種藍色的螃蟹)。
如果像上面這句這樣,我們把「有賣小孩衣服的」與「有賣燒餅的」前後對調,這樣食物歸食物,衣物歸衣物,動物歸動物,在句式結構上會顯得更完整一致了。
但問題是,句式結構雖然較符合語法的規範,但在表達上卻不能呼應指涉,甚至削弱了指涉,即語法的形式與表達內容背離了。
的確,改動後的列舉更整齊了,但這反而無法顯示出天橋上地攤擺置的隨意與凌亂,也就使得一個充滿生命力的場景,被抹掉了生活的色彩了。
變奏是在常式的基礎上,跳脫出來的,沒有常就沒有變,沒有常的變是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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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明益的寫作實在太精細了。好吧,如果說非得雞蛋裡挑個骨頭不可,我會說句未用夾注號(括號)補充說明「海和尚」是「一種藍色的螃蟹」,是值得商榷的。
小說裡用夾注號補充說明,會讓敘事聲音「跑掉」,無法維持敘述者一貫的語氣,讓讀者突然感受到這好像是作者聲音的介入。也許原句改為「甚至我還看過賣海和尚的,是一種藍色的螃蟹」較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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